主营业务

非深圳户籍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业务;

为香港居民在内地遗失回乡证或回乡证过期办理返港证件业务;

受理台湾居民换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业务;

入境旅游业务;

国内旅游业务;

出境旅游业务

《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第一步:查询户籍是否..

更多流程...

第一步: 查询户籍是否在《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名单》

备注说明:

一、查询户籍是否在《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名单》点击打开文档附件《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名单》即使可查询您的户籍是否在深圳市公安局受理的地区范围。

二、查询深圳居住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点击打开以后链接深圳居住证信息输入居住证号码(也就是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您的居住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第二步: 查询深圳居住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第三步: 公安系统查询人口信息是否符合办理
第四步: 选择参团方式在旅行社交团费受理报团
第五步: 凭团费发票和申请材料在公安局受理办证
第六步: 公安局审核、审批、制证
第七步: 旅行社代领港澳通行证
第八步: 出团时发证给旅客
第九步: 旅客在指定的时间和口岸集中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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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在内地遗失回乡证办理出境证件申请须知

为方便在内地遗失回乡证的香港居民及时办理证件回港,香港中国旅行社受广东省公安厅的委托,自2005年8月15日起为在内地遗失回乡证的香港居民提供办理一次性出境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俗称“临通”)的服务。

一、受理对象

在内地遗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的香港居民。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底或白底照片2张,相片规格为48mm x 33mm;

2.交验带相片的身份证明文件(如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护照、回港证、签证身份书等)正本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内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正本(如无报失证明,申请人须填写申请表上“遗失证件声明”一栏并签名);

4.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请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的复印件 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请材料。

>>下载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

三、受理时间

9:00 - 18:00(节假日照常办公)。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本人前往香港中旅深圳接待联络部申请。

分行地址:深圳火车站连廊2楼C4铺(深圳火车站与罗湖口岸大楼之间)

五、办证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办理一次出境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收费人民币180元。

七、办证提示

1.在内地遗失证件的香港居民也可前往深圳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办理出境证件,办证时限为2个工作日,周六、日休息(咨询电话:0755-84465419、84465421、84465463)。申请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行选择办证途径。

2.申请人遗失《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不能提供带相片的身份证明材料(如香港居民身份证等),可与亲友或香港入境处联系,由亲友携带申请人有关证件或香港入境处出具身份确认函办理。

3.申请人按指定时间凭回执卡和身份证明文件到原受理点领取证件。

八、联系方法

业务咨询电话:0755-82347136

传真号码:0755-82347136